沈为清,中共党员,教授级高级工程师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。
1955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系固体燃料工学本科;
1955年9月-1980年1月任太原钢铁公司焦化厂炼焦工段值班长、技术员、工程师、研究室副主任。在此期间主持太钢1号、2号焦炉(恒赛尔曼焦炉)的冷修及其升降温工作,太钢3号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工程,担任太钢4号焦炉基本建设后期(设计)项目负责人,参与太钢7000吨精苯连续蒸馏设计,主持太钢精酚、精吡啶、工业萘工程设计。
1980年1月-1993年9月任太原煤气化公司焦化厂副总工程师,高级工程师。太原煤气化公司副总工程师,教授级高工。在此期间主要负责太原城市煤气化工程的气源工程(焦化厂及煤气厂)工艺技术工作。焦化厂3号焦炉扩建的工艺技术工作,煤气厂发生炉扩建的工艺技术工作。
专利发明:
1. 1986年应山西省科委土焦改造招标,研制开发七五型焦炉中标,嗣后七五型焦炉在山西得到迅猛发展。
2. 2001年清洁型热回收捣固式炼焦炉获实用新型专利,本人为主要专利权人,第一设计人。
3. 2004年清洁型热回收多功能锅炉获实用新型专利,本人为主要专利权人,第一设计人。
4. 2006年清洁型热回收捣固式锅炉获实用新型专利,本人为主要专利权人,第一设计人。
5. 2000年复式加热水平移动床炼焦炉获发明专利,本人为第一专利权人及第一设计人。
上述专利2-4已不同程度的得到开发应用。专利5还未开发利用。
发表的著作、论文:
1. 《关于无回收焦炉》发表于《燃料与化工》2001年第四期;
2. 合著《宽炭化室大容积焦炉的利弊分析》发表于《燃料与化工》2001年第六期;
3. 编写《中国乡镇企业节能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》培训教材
4. 参与农业部GEF项目办公室《乡镇炼焦企业节能与减污》编写工作。
退休后任山西焦化技术研究会理事长,山西省焦炭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,省化工设计院顾问,现为山西汾渭能源公司专家组成员。